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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LA代表《家庭和病假法》,而CFRA代表《加利福尼亚家庭权利法》。这两种行为都为工人提供了休假福利,使他们可以承担家庭责任,而又不会失去工作福利。但是,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FMLA是一项联邦法律,于1993年通过,并适用于整个美利坚合众国。CFRA尽管在FMLA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之前就已经通过了。
该法案所涵盖的雇员和雇主的资格标准在这两项法案中或多或少都相同,但是,FMLA涵盖了“公共机构,私立中小学”,而与雇员人数无关。另一方面,CFRA包括“覆盖州和城市的任何州,县或政治/民事分区”,无论员工人数多大。FMLA适用于自己,配偶,子女和父母,而CFRA还涵盖家庭伴侣和家庭伴侣的子女。
FMLA和CFRA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FMLA在其提供的假期中的12周内包括与怀孕相关的残疾假。但是,CFRA并未将任何此类许可从其利益中排除。但是,它确实保证了分娩后12周的假期,无论是否有残疾。
FMLA与CFRA之间的另一个区别是,FMLA要求用人单位保持向雇员提供的团体健康福利。但是,CFRA要求雇主保持向雇员提供的所有团体福利。
摘要
1.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假法》,而CFRA代表《加利福尼亚家庭权利法》。
2. FMLA是适用于整个美国的联邦法律,而CFRA仅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
3. CFRA涵盖了家庭伴侣及其子女,而FMLA则没有。
4. FMLA包括12周休假中与怀孕有关的残疾假,而CFRA则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