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MLA和PFL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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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LAPFL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假法》,而PFL代表《带薪家庭假法》。

FMLA是一项联邦法律,于1993年通过,并适用于整个美利坚合众国。该法案规定“合格”的雇员有权在12个月内享有至少12周的无薪假期。PFL是加利福尼亚州于2002年制定的法律。该法律规定,请假的员工在12个月内最多可​​休6周带薪假,以照顾自己或家庭的需要。所提供的补偿因此可以在每周50美元至880美元之间。薪酬取决于员工过去每季度的收入。

FMLA保证“合格的”员工请假,以照顾自己,配偶,子女或父母的严重医疗疾病,照顾新生儿以及任何其他家庭紧急情况。PFL不保证休假,仅提供补偿。休假将必须遵守FMLA / CFRA或雇主的政策和酌处权。

尽管FMLA不需要员工方面的任何贡献或承诺,但根据PFL,员工必须参加州残障保险或任何其他自愿性保险。PFL完全由员工的供款来资助,通常为0.08%。补偿金是所提取工资的55%。如果雇员已经获得了工人的补偿,州残障保险或失业补偿保险,则无权领取PFL。

另一个不同之处是,FMLA仅涵盖至少50名雇员的雇主,但是PFL没有这样的限制。但是,法律没有要求FMLA / CFRA所未涵盖的雇主准予雇员休假或担任其工作。

摘要
1. FMLA代表《家庭和医疗假法》,而PFL代表《带薪家庭假法》。
2. FMLA是一项联邦法,所有合格雇主必须遵守FMLA,而PFL是适用于加利福尼亚州的州法。
3.虽然FMLA保证员工在12个月内有12周的无薪假期,但PFL规定在12个月内有多达6周的带薪假期。
4.虽然PFL确实提供了请假期间的部分薪资,但它不能保证请假。
5. FMLA不需要合格雇员的任何供款,但是,PFL完全由雇员供款资助,只有参与的雇员才有资格。
6.虽然《 FMLA》仅涵盖拥有50名以上雇员的雇主,但《 PFL》适用于所有参与的雇员。

分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