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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与破产保护
破产是指个人或组织不再能够偿还其债权人的状态,并且根据特定国家的破产法已将其合法宣布给必要的当事方。在美国,适用的法律是《美国破产法》,但各州的破产法可能有所不同。
当个人或组织意识到自己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并且不可能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时,将根据《破产法》第7章宣布其破产。然后,这要求直接破产,其中法院任命受托人,该受托人审查资产并清算个人或公司的资产。所得款项用于清算管理费用,而剩余款项用于按相应顺序清算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
有时,个人和公司都可以申请破产保护,只要他们认为自己可以在财务上有所恢复,尽管目前处于严重的财务困境中,但需要一些时间和大量的重组和重组。个人申请破产保护
根据第13章的规定,组织根据第11章的规定申请破产保护。法院不清算资产,而是要求公司或个人提出重组计划,并从其侧面指派一个委员会来保护其他当事方。组织的债权人和股东等利益。
根据第7章破产,虽然将首先向有担保债权人付款,然后才是提出债权的无抵押债权人,但对于组织而言,没有必要通知股东。根据与破产保护有关的第11章,必须将重组计划通知所有各方,包括有担保和无担保债权人以及股东,并且这些各方需要在实施计划之前接受该计划。
根据第7章破产,个人或组织被宣布破产后,所有业务和交易都将终止,而根据第9章或第13章破产保护,则允许个人和组织继续其正常业务,但所有重要的决定都必须得到法院的批准。 。
摘要:
1.根据《美国破产法》,当个人根据第七章申请破产时,法律上宣布该方无法偿还债权人,因此资产被清算以偿还债务。当个人或组织根据第13章或第11章申请破产保护时,他们认为,尽管当前财务状况不佳,但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重组财务以证明是有利可图的。
2.根据第7章破产,所有业务都将破产后的备案工作停止,而根据第11章或第13章的破产保护,备案后的业务将照常继续进行。
3.根据第7章,无需通知股东,而根据第11章,股东将必须接受公司提出的重组计划。但是,如果法院认为合理,则有权否决该驳回。